二十年—我的电脑游戏
我是一个比较早接触电脑的人,从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整个县城还只有一家与电脑相关的店子的时候,我家就买了电脑,那个时候是与打字机一起买的,总共花了8000多元,那东西往家里一放,立马就成了整个乡里的稀物,从来没有人看过那东西,而我也从那个时候开始迷恋上了那东西。
那个时候还是DOS系统,电脑里面只装了WPS做文档处理工作,那个时候我就天天玩WPS,后来电脑让我给玩坏了,后来一直就没有自己的电脑,别人也没有电脑。初中与高中都是在辰溪县城里面读的,初二的时候,辰溪二中的附近开了一家网吧,我立马就成了这个网吧的长期顾客,那个时候,我开始迷恋上了电脑游戏了。、
说玩游戏迷恋到什么程度?就是那种,每天把两面三刀块钱的早饭钱都存着为了进网吧通个宵玩游戏的那种程度,还有一个表达方式就是每天等着叔叔睡觉,再偷偷地跑出去网吧通宵,记得有一次我叔叔看球赛一直到十二点,我从九点开始就一直躺在床,等着他关电视去睡觉,整整三个小时我都是把耳朵给竖得高高的听着外面的一举一动。
当电脑游戏被我当成一种生命的必不可少之后,我的其它事情就肯定顾不上来了,比如说吃饭,为了玩游戏,我必须放弃每天早上的美味抄粉改成饿着肚皮等着中午大吃;再比如白天的上课时间就得留给自己来睡觉,因为晚上我需要足够的精力来玩游戏。
到了初三的时候,一个人玩没意思了,而就在那个时候,罗平旭从谭家场中学跑到辰溪二中来读书,从那个时候开始,罗平旭从一个从来不玩电脑的人变成了一个绝对忠实的电脑游戏迷。我的通宵也越来越多,游戏玩得也越来越多。
我的生活也不是这样一直过下来的,初中成绩不好,对学习也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在中考的时候,我考了个全县第五十名,可以学费全免直接上高中,我一下子感觉自己成绩其实还行,所以我决定不玩了,学习学习,可是这个努力学习班的过程没有维持多久,就一个学期,高一的第二个学期开始就又放弃了努力学习,但是之后几年里并没有再次像初中那样玩游戏。
从高二到现在,我对电脑游戏的态度都保持在有时间就玩,有人一起玩再玩,其他时间还是忙着别的事情,而因为我还一直都只是一个学生,尤其是到了大学之后,我玩游戏的时间主要就集中在了放假,而和我玩游戏的几个人都去了外面打工了,所以最主要还是寒假。
每一次放假回家我都会玩游戏玩得天昏地暗的,都是几天几夜的玩,一般都是每在晚上通宵,白天上午睡觉,下午和晚上都在玩游戏中度过,就像这几天我就天天在玩游戏,虽然比以前的假期中玩的游戏少了点,但是还是达到了一天有至少十个小时的游戏时间。
当然了,说了这么多玩游戏,肯定得知道我玩的都是什么游戏了,其实我玩的游戏和大家玩的没有什么不一样,初中的时间主要就是玩红色警戒和星际争霸,以红色警戒为主,我记得那个时候和罗平旭两个人玩一个地图一干就是几天晚上。
红色警戒应该是我游戏人生的开始,但是星际争霸到是一直都不怎么样玩,只是有的时候,其它和我一起玩游戏的朋友想玩玩它,我也就一起玩玩。但是红警就不一样,记得我那个时候我玩标准版本可以一个人挑七个冷酷的。
中学的时候还在玩泡泡堂,其实我的技术也就那样,就只是天天挂机吧,本人不太喜欢玩网络游戏,但是几乎任何一个游戏都会去玩几把,泡泡堂就是我玩的第一个网络游戏,玩这个游戏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我以前玩的小霸王里有一个叫作炸弹人的游戏吧,我很喜欢这个炸弹人,那个时候没有小霸王了,所以就用泡泡堂代替了,后来发现,泡泡堂还是没能完全取代炸弹人的地位。
我玩得最多的一款游戏,除了上面说的这几个,还有一个重量级的,那就是暗黑破坏神,暗黑到现在还是我的最喜欢玩的两款游戏之一,我喜欢RPG游戏,RPG游戏有很多,但是暗黑破坏神这个游戏,无论是画面还是剧情设计等等都是其它游戏无法比拟的,至少在我必目中是这样的。
记得以前放假的时候回家玩暗黑,都是一个网吧十几号人一起玩,一人一个角色,一玩就是连着几个晚上,从创建新人物,到直接过通关,简单到普通到地狱,一遍又一遍的玩,就算我在写这篇日志的时候,我心里还正计划着,回家之后立马开始暗黑。
在我心里,最喜欢玩的游戏之二就是魔兽争霸,这个游戏最开始并没有得到我的好感,还是后来上了大学之后,宿舍一朋友天天玩,我也跟着玩的,不喜欢它的理由是画面不好看,但是后来慢慢的发现,它的画面很漂亮,而且剧情也是我喜欢的那种,所以我就开始玩它了。
最开始只是玩W3C里面内置的几个地图,天天在宿舍里面对战,后来回了家,在家里面,看大家都在玩RPG地图,我也开始玩,就将几天我还和朋友连玩了两天两夜,魔兽里,最喜欢的地图主要有TD塔类的、RPG角色扮演加剧情的,还有一个对战的,最喜欢的还是RPG的,因为我说过我喜欢RPG的,同时,喜欢魔兽里的RPG,可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暗黑吧。
在玩W3C没多久,我接触我的第二个网络游戏,跑跑卡丁车,玩这个还是因为我一不太玩游戏的朋友胡潇,他爸爸妈妈在开网吧,而我又是他的网吧的常客,他总是要我陪着玩,所以我后来也玩上了,当然,原因还有就是我自己十分的喜欢赛车项运动。
说到网络游戏,还有一款很流行但是很快就被人遗忘的游戏——劲乐团,这个游戏也是因为胡潇的原因,当然,我喜欢上某个游戏,并不会单纯的因为某个人,还得看这个游戏是否能触动我,比如魔兽就行,暗黑也行,跑跑卡丁车也行,因为我喜欢当英雄,喜欢赛车,喜欢音乐,但是像我一朋友天天叫我玩劲舞团,我到现在还是不喜欢玩,因为我不喜欢跳舞这个事物。
我玩游戏,从最开始的将游戏视为生命到现在游戏只为休闲娱乐,这个过程花了我将近8年的时间,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历程了,如果现在要我说,游戏是不是不应该玩,我觉得还是可以玩的,没有应该不应该,只是一个度的问题了。
像我朋友罗平旭,从我带他玩电脑游戏开始,就一直只玩游戏,其它的什么事情都是不干的,这八年来一直如此,还有一个朋友叫做胡兰云,和罗平旭一样,也是视游戏为生命的,这么多年来,他们只是游戏,而不是从游戏中学习或者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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